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确定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具体招生计划数和招生导师以南京医科大学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详情参考:http://yjszs.njmu.edu.cn/0f/e5/c10188a135141/page.htm

二、申请条件和工作程序

1、申请者须符合《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全日制博士生研究生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3、工作程序

1)资格初审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

初审通过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学科背景、理论基础、专业基础、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1)综合笔试(满分100分)

形式:闭卷,时间3小时。

内容:①专业外语测试(满分50分):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与报考研究方向相关的外文文献的水平;②专业课测试(满分50分):考核题型为问答题或设计题,主要考核考生所报考二级学科范围内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根据考生报考方向选择,包括医学基础、物理、化学、材料或电子等学科;生物医学材料、生物信息学、智能医疗器械、仪器分析、模式识别等科目。

(2)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形式:开放性,时间5天内完成。

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科研思维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应用能力。考生通过阅读文献,撰写报考导师指定内容的科研设计。

报考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科研设计,填写综合能力考核评分表,对考生进行评分。综合能力考核合格线:60分。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答辩(满分100分)

形式:学院组织成立综合答辩专家小组(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逐一考核,考生准备幻灯片汇报,每人不少于20分钟。

内容:重点考核考生对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未来个人研究方向的规划、分析和设计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能力考核成绩*50%+综合答辩成绩*30%

3)录取工作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2)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连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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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14